在国产硒鼓上贴上名牌硒鼓标签制作假冒硒鼓,开设销售点,并开设淘宝网店贩卖假冒硒鼓。2012年5月6日,青山湖区法院一审审理此案,被告人李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李某于2009年开始在淘宝商城开设“诚信办公”淘宝网店,出售假冒的名牌打印耗材。并在南昌市竑鼎福第小区和长东石桥村农民公寓内租用普通住宅作为厂房,从珠海贝高科级有限公司购进贝高牌国产硒鼓,另从广州购得防伪标签、气泡袋说明书和包装盒,根据客户定制的硒鼓按照知名品牌的型号,将国产硒鼓加工成“惠普”、“兄弟”、“佳能”、“松下”等知名商标的打印耗材。普通耗材的价格是品牌耗材价格的三分之一,经过贴商标加工的方式,赚取其中的巨大差价。经鉴定,从2009年12月到2010年底,其销售金额达356216元。在查处该制假窝点时,查获“惠普”、“兄弟”、“佳能”、“松下”等注册商标的耗材产品价值人民币18254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商标管理法,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其行为已经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并且非法经营数额达到37万余元,冒用了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情节特别严重。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