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错拨电话却遇骗子 “借”钱三万判刑诈骗
作者: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张博骏  发布时间:2013-01-10 16:08:57 打印 字号: | |
  青山湖法院网讯 陈某是江西南昌人,为养家糊口到上海打工。2012年6月2日,陈某给未曾见面的新老板郭某某打电话,因将郭某某的电话号码记错,错拨给了在天津的的郭某。电话交流过程中,陈某称呼对方为“郭老板”,郭某也顺口答应,之后陈某在电话过程中诉说工作上的困难,希望郭某某多多照顾他,并且希望请郭某某吃饭并出去玩。郭某在接到电话后,认为对方是他某个朋友在逗他玩,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

  两日后,陈某再次打电话给郭某,邀请他去吃饭,郭某以忙为理由拒绝。郭某此时才恍然大悟陈某是要请郭某某帮忙,并且误将他认为是郭某某本人。郭某于是短信给陈某,向其“借”30000元急用。陈某很爽快答应,并叫其妻子打到郭某的卡上。之后,郭某继续和陈某联系,再次开口向其要25000元。正在这时,陈某遇到了郭某某,并问其应急借钱的情况时,才发现自己一直被假老板郭某所骗。陈某遂联系郭某想向其要回30000元,并告知如果不还钱就报警。郭某由于已将30000元用尽且法律意识淡薄,担心对方真报警找到他,于是更换手机号码,希望躲避这些麻烦。最终,郭某还是落入法网。

  2012年10月11日,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认定郭某的“借款”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责任编辑:研究室

联系我们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南大道858号

邮编:330029

0791-88612994(导诉台);

0791-88608300(立案庭);

0791-88609685(执行局);

0791-88622677(综合办公室)

执行局24小时值班电话:18178907285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791-88612991

举报邮箱:qshfy8861299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