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鹤龄,男,1973年10月生,中共党员,1995年7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律系。从事法院工作20年以来,彭鹤龄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及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秉公执法,忘我工作,逐渐成为一名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娴熟,符合司法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新时代法官。因为工作成绩突出,他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并荣立2014年度个人三等功。
作为一名刑事审判庭的法官,运用法律武器打击犯罪、惩罚邪恶是他的职责。他一方面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另一方面恪尽职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每个案件,力求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熟悉审判的人都知道,开庭不仅是个脑力活,需要审判员的大脑高速运转,掌握庭上瞬息万变的局势;开庭还是个体力活,一个庭开下来常常口干舌燥。作为业务骨干,彭鹤龄承办了大批案情复杂、审理难度较大的案件,许多庭要开上一天,但他从不抱怨,而是凭着辛苦耐劳、勤恳踏实的工作精神,对法律的认真理解、适用,真正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了铁案。如他审理的被告人陈锋等十二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案情异常复杂,仅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卷宗就多达15卷,案件涉及的被害人众多,社会影响较大,彭鹤龄勇挑重担,迎难而上,耐心、细致地对每一本案卷进行审查、阅卷,在发现公诉机关指控证据不足的问题后,及时同公诉机关进行沟通,并针对法律适用难点多番查阅资料、多次与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探讨交流等,最终顺利审结了该案。省内多家电视台对该案的庭审过程进行了现场报道,彭鹤龄的庭审驾驭能力、业务素质获得一致好评。这样的审判经历不胜枚举,2014年度,由彭鹤龄担任审判长参与审理的刑事案件达200余件,个人结案112件。面对日益紧迫的刑事审判任务,他的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几乎都投入到了工作中,加班加点是他的工作常态,甚至有好几次都只能在办公室过夜。
在审判一线,他是令人叹服的办案能手;在家中,他却常常无暇享受与家人共度的天伦之乐。每天早出晚归,他总觉得愧对理解自己的妻子、需要照顾关心的孩子以及需要尽心尽孝的老母,但他也深知,为了“大家”的安全、稳定,“小家”作出一点牺牲是不可避免的,唯有在心里默默请求家人的谅解。
基层法官的工作很劳累,生活上也很清苦,如何对待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关系,是衡量法官职业道德的标准之一。对此,彭鹤龄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为情所惑,不为钱所动,不为权所屈。多年来,无论有人通过什么方式送钱、送物,都被他一一拒绝。正是由于心底无私、公平公正,他才能做到审案没顾虑、判案不出错。
彭鹤龄身上有着当代人民法官的情操与风采,他正以出色的工作、廉洁的作风和无私的奉献,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为天平增辉,为国徽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