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法院网讯 近日,青山湖区法院创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体系,出台《发回重审及改判案件专项评查工作实施细则》,通过专项评查,不断促进案件质量提升。今年第一季度发回重审案件8件,同比下降25%。
一是组织专项评查小组。在每月开展一次常规案件评查的基础上,每季度按照各业务庭室报送的发回重审及改判案件情况,从案件评查小组成员中抽调适当数量成员组成专项评查小组,针对发改案件进行重点评查。
二是明确重点评查流程。该实施细则对拟评查发改案件报送、专项评查小组初步评查、不合格案件承办人申辩、专项评查小组复评及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这一套流程进行了有效梳理,做到发改案件评查工作的严肃化、规范化。
三是落实评查处理机制。将发改案件评查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职级晋升、先进评比及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审判委员会评定为不合格的案件,依照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和《廉洁勤政保证金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处理。
四是编发重点评查通报。发改案件重点评查情况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及时编发重点案件评查通报,选取典型案件作为重点通报对象,客观分析发回重审及改判原因,对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或同一类型案件在判决标准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及时向业务庭室反馈,从而避免相关问题再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