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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日
青山湖法院共接待当事人120余人次
作者: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张正 俞志翀  发布时间:2015-05-04 17:27:54 打印 字号: | |
  青山湖法院网讯 5月4日,立案登记制度在全国法院系统正式实施,实施首日青山湖法院共接待当事人120余人次,比平日到访人数增长60%,到访当事人大部分为前来咨询立案及立案登记制度相关法律问题的群众。其中收到当事人递交的书面起诉材料10件,当场立案6件,其余4件因该院无管辖权而依法导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该院的立案登记制是在《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指导下具体展开实施的。按照该两项制度的要求,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案件实行立案登记制,目的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从制度上、源头上、根本上解决“立案难”问题。

  为了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该院积极出台了实施细则,规定接收诉状后,除当场受理的案件外,一律向当事人发放《材料接收表》;主动优化导诉服务,在柜台放置了统一的诉状模板,并由导诉员指导当事人书写诉状;在立案大厅墙上悬挂《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20问》、登记立案流程简图等说明图示,以简易图示的方式明确登记立案流程,方便当事人正确理解立案登记制内容;切实强化立案监督,在立案大厅安装了远程视频摄像头,实时督查登记立案工作;对于前来登记立案的当事人发送廉政监督卡,告知当事人对立案法官违法违纪行为可拨打纪检监察电话予以投诉。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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