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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法院首试微博视频直播庭审 为江西基层法院首家
作者: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胡恋梅 赵丽  发布时间:2015-12-02 14:32:08 打印 字号: | |
  青山湖法院网讯 12月2日,为配合“12.4”国家宪法日的法制宣传活动,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通过新浪官方微博,在线以音、视频方式全程同步直播了一起由该院副院长顾丽霞担任审判长审理的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众多网友通过该院官方微博的“司法公开”界面实时观看并参与了互动。这既是该院加强与新媒体合作践行司法公开的又一举措,也是全省基层法院进行微博视频庭审直播的首次尝试。

  当日微博视频直播的是张某故意伤害一案。2015年8月21日,被告人张某因感情纠纷,伙同“合子”、“雀子”二名男子(真实身份不详,均另案处理)来到本市解放路沃尔玛超市对面一水果店,与其前女友薛某及薛某现任男友即被害人徐某见面商谈,张某指使“合子”、“雀子”二人拦截徐某并对徐某拳打脚踢,后张某持砖头砸伤徐某脑部致其颅内出血。经鉴定,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在本院审理期间,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徐某达成了刑事和解,赔偿了被害人徐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6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徐某的谅解。

  庭审过程中,考虑到年轻人容易因情感纠纷引发恶性暴力事件,审判长顾丽霞专门对被告人张某进行了庭审教育,告诫张某吸取教训,冷静处事。最后,合议庭经评议后对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被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张某也认识到自己一时冲动带来的恶果,当庭表示不上诉。

  据统计,四十分钟的直播结束后,该院的官方微博“粉丝”增加了800多名,有1000多位“粉丝”在线收看了此次微博视频直播,这种新的庭审直播方式也获得了网友点赞。青山湖区人民法院院长陈健表示,此次微博视频直播有助于加深网友对法院阳光司法工作的直观认识,有利于社会各界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对群众普法宣传教育也有着较为积极的意义,今后还将创造条件借助新媒体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透明力度,树立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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