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法院网讯 “法官,我立马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我知错了。”日前,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的“老赖”陈某进行了拘留措施,此后陈某立马服软了,向法院具出具了悔过书,并主动将保全的工程款支付至法院。
原来,陈某涉及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该案诉讼过程中,被法院保全了陈某在江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300余万元。此后,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多次要求协助义务人某公司将冻结的工程款支付至法院,但协助义务人均无予以配合。于是,执行法官传唤德宏公司项目负责人陈某来法院,某出具两份还款协议,向法院表示保全的工程款已转给他人,后在承办法官告知其转移法院保全款的后果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情况下,承认没有将保全的工程款转给被执行人其他债权人,法院以妨碍执行情节严重,对陈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陈某被司法拘留后,主动向法院具结悔过,并主动将保全的工程款支付至法院。
经了解,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在“夏日风暴”活动中共计出动警力225人次,对53件重点案件的被执行人采取统一行动,其中对13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对36件案件被执行人采取了拘传,对1件案件采取了搜查,对3件案件采取了罚款,罚款金额为62万元,另23件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仅“夏日风暴”活动执结到位金额为664.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