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面试,根据《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10人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入围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予以公布:
一、入围体检、政审人员(详见附件1)
吴宇轩、毕井峰、刘金、肖洪、邱伟、郭鑫超、万勇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自行承担。
(一)、体检时间:2018年12月18日9:30
(二)、体检地点:南昌市第十医院(南京东路青春家园小区对面)
(三)、体检费用:请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每人自行携带体检费用350元左右(由医院按实际收费标准缴费)。
(四)体检带队人:谢久春,电话:13970092166
(五)、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以核对身份。
2、体检考生务必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听从带队人的统一安排,凡是超过规定时间没有到达,未能参加现场点名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由他人代检者,取消体检资格。因违反体检规定(详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影响体检结果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请于2018年12月28日17:00时前将政审材料交于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政治处,逾期未提交者,作自动放弃政审资格处理。
(二)政审材料
1、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所在社区出具的个人现实表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