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恶扬善,匡扶人间正义,平安社会,彰显忠诚担当!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展以来,青山湖区同频共振、迅速行动,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全面排查、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为群众营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自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青山湖公安分局始终坚持高站位部署推动,高规格战略布局,综合施策,精准打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止今年3月25日分局办理黑社会案件一起,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四个,摧毁恶势力团伙一个,侦破市扫黑办重点督办案件两起,共刑拘涉黑涉恶类犯罪嫌疑人305人,逮捕250人,起诉268人,治拘265人。高站位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深层次宣传发动,全方位收集线索,大力度深挖彻查,多举措综合治理。
青山湖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军
我们最广泛的发动群众,开展线索摸排工作,采取最有利的措施深挖、彻查每一条涉黑涉恶举报线索,争取将线索转为成果,积极的与法检部门联动协作,争取最有效最快、严处涉黑涉恶犯罪。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果,有效的打击、严惩辖区内的涉黑涉恶犯罪活动,为青山湖辖区的治安秩序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在第一时间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下设办公室和七个工作组。
截止目前,区人民检察院共摧毁了6个恶势力犯罪团伙,对8件20人的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正在对1件37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审查起诉,受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19件。自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扫黑办副主任、院办公室主任 刘文龙
办理案件中,我们严格按照两高两部相关文件进行认定,不拔高不降格,特别在上周出台了四个司法解释,对“恶势力”、“软暴力”、“套路贷”进行了认定,让我们有了法定标准,也更进一步为我们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年,我们检察官将向办理大案要案、深挖彻查“保护伞”,坚决“打财断血”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和综合治理、堵漏防塞方面进一步延伸。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工作突出位置,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立足审判职能,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2018年以来,共受理涉恶类案件8件20人,审结6件16人,结案率达75%。
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扫黑办主任、刑事审判庭庭长 刘志宏
我们法院将坚持以上率下,院、庭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进一步推进专业化建设,选派整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刑事骨干集中时间精力,高质高效审结涉黑涉恶案件,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