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新建区法院:害怕哥哥失信限高 弟弟主动代为还款
作者:新建区人民法院 涂永红  发布时间:2020-04-17 13:17:12 打印 字号: | |


弟弟代哥哥交清了物业费

         

南昌法院网讯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采取失信和限高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的弟弟代为还款,成功执结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深圳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与新建区红谷峰尚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18年10月8日签订了一份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管理费用的合同。付某系该小区的业主,但无故拖欠物业管理费4699.5元。经法院判决后,付某依然没有还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没有发现付某的财产线索,付某也外出打工下落不明。执行人员于是上门,通过其家属转告,若再不出现,将有可能把付某列为失信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不但会影响到今后各项社会活动,甚至年节期间都不方便回家。付某的弟弟获悉这一情况后,很快就来到法院执行局找到法官,代被执行人向法官承认错误,赔礼道歉,并积极筹款交清了全部物业费案件顺利执结。


 
来源:南昌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健

联系我们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南大道858号

邮编:330029

0791-88612994(导诉台);

0791-88608300(立案庭);

0791-88609685(执行局);

0791-88622677(综合办公室)

执行局24小时值班电话:18178907285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791-88612991

举报邮箱:qshfy8861299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