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被执行人“躲猫猫” 法院接力执行化解十八年积案
作者:米杨  发布时间:2020-05-12 10:58:38 打印 字号: | |

1997年到1998年之间,原告李某开设布匹漂水加工厂,被告胡多次委托申请人对其布匹进行漂水加工,共拖欠申请人李某的加工费57265元本院于2002年5月20日作出相关判决,由被告胡某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布匹加工费57265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法院前往其所在住所地调查,了解到胡某因开布匹厂拖欠了同村十几个人的加工费及借款,外出躲藏,难以查找其行踪,经法院多方查找,未发现其下落,调查其财产也只有农房几间,无法执行,其他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僵局,后于2004年,向申请人发放了债权凭证,之后数年里,执行该案的法官换了一批有一批,但均未发现被执行人胡某的踪迹,经多方调查也未发现其财产下落。

2019年,已经70岁的申请人再次向法院反映执行线索,称被执行人所在的村庄正在拆迁,负责积案的执行法官及时接待,当即前往被执行人所在的村委会,了解其农房的拆迁情况,但村委会告知法院没有这个人,执行法官发现该案判决书并未有被执行人身份证号,便到其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查证,发现被执行人于几年前变更名字,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且因为这个案子已经十八年了,并没有录入执行信息系统,只能通过传统查控进行查询,根据派出所提供的信息,承办法官重新制作裁定,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银行、社保中心、查询财产线索,在排查诸多银行账户后,终于发现其一个账户内有存款,但为慎重起见,先进行冻结。终于,被执行人胡某在发现存款冻结后,主动找到法院,向法院坦白了其改名的事实及逃避法院执行的作为,主动要求履行该欠款义务。

 至此,十八年的积案圆满解决,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十八年的接力,执行法官换了一批又一批,但对维护百姓的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是传承,更是责任。解决执行难必须解决长期积累的积案、难案,为民解忧,才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院办

联系我们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南大道858号

邮编:330029

0791-88612994(导诉台);

0791-88608300(立案庭);

0791-88609685(执行局);

0791-88622677(综合办公室)

执行局24小时值班电话:18178907285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791-88612991

举报邮箱:qshfy8861299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