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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06-17 10:13:32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院是国家设立的审判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二、部门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我院202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围绕绩效考评的任务要求,提前布置部署新年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强化民生案件审理执行,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把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头,把司法改革的目标任务向干警讲清楚,说明白,要精心做好动员部署、专题培训和政策解读;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今年要继续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放在审判一线,基层工作要强调服务和方便群众,落实司法为民;要全面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年内依托新审判综合楼的建成,努力向”阳光法院“、“智能法院”推进。

三、部门基本情况

要求:说明部门的预算单位个数、编制人数、实有人数和在校学生数。

青山湖法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青山湖法院本级,编制人数93人,其中:行政84人,事业9人;实有人数114人,其中:在职人数为87人,离退休人数为27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青山湖区法院收入预算总额为3917.30万元,比上年增加1138.5万元,上升40.97%。原因是纳入预算管理预算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7.3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青山湖区法院支出预算总额为3917.30万元,比上年增加1138.5万元,上升40.97%。原因是纳入预算管理预算支出增加。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369.7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44.2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21.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3917.30万元;行政运行2809.79万元,其他法院支出1107.51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44.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97%;商品和服务支出1721.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9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青山湖区法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917.3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其中: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3917.30万元;行政运行2809.79万元,其他法院支出1107.5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法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721.07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较上年增加573.54万元,增长49.98%。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7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7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290万元;纳入财政绩效目标批复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29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法院“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0.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4万元,比上年经费减少1.6万元,减少原因为执预计今年接待会比往年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九张表(详见附表,若有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样式: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人大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3、……

以上收支科目,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实际选取科目进行解释。

 

 

 

 

 
责任编辑: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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