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还没开到跟前,李四就缓缓倒地,大喊“赔钱”!
瞧,这是在“碰瓷”呢。
大家肯定听说过“碰瓷”,但谁知道“碰瓷”行为该如何界定呢?
2020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界定何为“碰瓷”,还明确了“碰瓷”的法律适用及定罪量刑。
什么是“碰瓷”
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第一次对“碰瓷”行为作出了准确界定:“碰瓷”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
常见的“碰瓷”手段
日常生活中,我们最常听说的就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利用被害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或者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手续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被害人害怕被查处的心理来实施“碰瓷”。
惩治“碰瓷”的法律适用及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