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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你不道歉,大家都不会原谅你的!
作者:青山湖区法院彭鹤龄、朱永辉、张博骏  发布时间:2021-02-04 19:21:24 打印 字号: | |

疫情防控期间,大家都想着如何为社会做贡献,可有些人就净想些不着调的事儿。

高价销售劣质口罩

如今疫情反复,口罩虽已不再稀缺,却仍是人手一个、出门必备的家伙。

想用这做商机,昧着良心赚钱,小编在这儿给有这种想法的人提个醒,还是早点收手为妙。不然,很可能成为我们下一个案例素材。

近期,青山湖区法院判处了一起销售劣质口罩案,判决结果大快人心。大家来看看呗!

 

案情简要:

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涂某在家中看到口罩价格日益上涨,动起了倒卖劣质口罩赚钱的歪念。之后,涂某购置了一批“三无口罩”,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售卖信息,以人民币3.5-4.5元/个的单价,先后6次以直接或快递方式卖给他人,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92900元。

 

判决结果:

涂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赔偿金,共计人民币278700元,上缴国库;

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江西省及(含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媒体上赔礼道歉;

召回所销售的且尚存的伪劣口罩。

 

第三条划重点!对被告人判处刑罚都是常规操作,要求被告人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更是大快人心。

因为这不仅仅是一起普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涂某的行为,扰乱的不单是合格口罩市场的经营秩序,更将许多不知情的群众置于危险处境,破坏了公共卫生应急秩序,不利于疫情防控的国家公共卫生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在疫情防控期间贩卖劣质口罩,涂某,你的良心不会痛吗?公开道歉,希望让涂某本人能牢记在心,更让那些在违法边缘试探的人及时收手。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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