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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不交?不仅吃大亏,还构成违法!
作者:青山湖区法院李芸  发布时间:2021-08-19 17:04:52 打印 字号: | |

交强险是什么?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有人问:我是老司机,开车从来没出现过问题,也要办理交强险?我开车特别小心,每年都要办,这钱是不是白交了?

可是意外就是在意料之外

 

2021年6月熊某骑电动车与行人余某发生碰撞,导致余某又撞上了刘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事故造成余某十级伤残交警认定刘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因他驾驶的系机动车依法需要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该车没有投保交强险,依据法律规定刘某及该车车主需要自掏腰包将这笔钱赔偿给伤者。

 

法院判决:

驾驶人刘某及车主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连带赔偿105657.29元,刘某在第三者商业责任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9203.85元。

 

法理释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交强险属于强制缴纳的车险,每一位机动车车主都必须投保交强险之后才能开车上路。依据法律规定,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不考虑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过错程度,不需要区分责任比例,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交强险制度的意义在于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可以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理赔,这样既能让伤者获得及时的治疗和赔偿,也能降低侵权人的赔偿压力。

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是没有投保交强险就开车上路,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不仅要面临扣车罚款等行政处罚,而且一切事故赔偿都要自己买单。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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