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 ,青山湖区人民法院通过江西法院收转发e中心,成功送达1起案件的裁判文书。这是《民事诉讼法》修订后,青山湖区人民法院首次通过电子方式送达裁判文书。
电子送达裁判文书
2021年12月24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发布,明确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纳入电子送达适用范围。并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2022年1月4日,曹某与何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塘山法庭开展远程调解。经过法官的努力,该案以调解方式化解了纠纷。
承办法官就调解书送达方式征求双方意见,原被告双方均同意通过手机端接收电子版调解书。这样,身处异地的原被告双方按照短信提示操作即可随时随地查收裁判文书。双方相关当事人表示,通过电子方式接收裁判文书,秒接收、不跑腿,切实感受到了人民法院与时俱进的态度和司法为民的温度。
近年来,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大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高智慧法院建设水平,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高效的司法服务。裁判文书的电子送达有效提升了送达质效,真正方便了人民群众。
法条链接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