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业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时常出现一种现象:原告方为保障自身权益,向法院申请保全,希望能冻结被告方企业的基本账户。一旦被告方企业基本账户被冻结,其正常运营难免受影响。
如何解开这个死结?
青山湖区法院强化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理念,坚持依法、公平、平等保护原则,善意文明执行,加强财产保全合法性审查,防止申请人恶意利用财产保全措施,灵活运用强制措施,切实避免司法活动影响企业财产效用发挥和企业生产经营。
案例:
青山湖辖区内某上市公司是一家高信誉的优质企业,但同样会遇到“官司”。
2021年,王某因租赁合同纠纷起诉该公司,认为其在租赁店面时侵害了他的相关权利,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申请保全,要求冻结公司对公账户。
青山湖区法院罗家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梳理事实证据,从生产经营状况和企业信誉度出发,认为该公司有着较强的清偿与支付能力,如果按照原告方请求冻结企业账户,势必影响到该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原告起诉金额不高,进行保全并不是十分必要。
为消除原告的担忧,法官建议该公司提供其他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财产作为担保。法官又与王某取得联系,从法律和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耐心释法明理,劝导王某撤回保全申请,取得了王某的理解和配合。
最终该起案件案结事了,该公司生产经营未受诉讼影响。
对企业发展的关心关爱不仅仅表现在裁判结果的公平公正,更体现在司法活动中的每一处细节。
青山湖区法院立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发展,将善意和文明体现在审判执行的细微之处,为当事人实实在在地化解矛盾,让涉企业案件当事人双方获得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