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生活中不止是诗和远方,还有柴米油盐。
可是“柴米油盐”饭店你知道吗?作为一个成立了十八年的江西人自主品牌,出色的赣菜手法,让许多南昌人都对“它”非常喜爱。但是疫情来临,它的一家门店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近日,青山湖区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柴米油盐”门店的房屋租赁承租合同纠纷,不仅维护了一个本土餐饮品牌的信誉,并保住了近百名员工的就业岗位,案件的三赢处理结果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案例详情
原告:柴米油盐餐饮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某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第三方:某供货商
原被告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柴米油盐餐饮发展有限公司承租某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南昌市某路166号的商都一至三层,经营“柴米油盐”饭店。
受新冠疫情影响,餐饮行业经营陷入困境,柴米油盐餐饮发展有限公司无力继续支付门店房租,希望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但某投资实业公司坚决不同意。无奈之下,柴米油盐餐饮发展有限公司诉至青山湖区法院,要求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某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提出反诉,要求柴米油盐餐饮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租金。多年的生意合作伙伴,因为疫情的影响,焦头烂额、反目成仇。
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劝说双方考虑多年合作基础,体谅对方困境,维护好珍贵的餐饮品牌。调解过程中,第三方基于与柴米油盐餐饮公司多年的合作和对餐饮行业的热情,提出希望承接“柴米油盐”饭店继续经营。
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被告同意解除与原告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免除了原告拖欠的部分租金,考虑疫情等因素,被告对租金做出了适当调整,第三方与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继续经营柴米油盐饭店。
案件撤诉结案,三方共赢。
法官说法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青山湖区法院立足服务大局,积极发挥司法职能,妥善审理涉企案件,不断提升审判质效,护航经济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