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决定组织实施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16名。具体招聘职位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并能够在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www.chsi.com.cn)进行查验和认证(具体学历条件详见职位表);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退役军人,指2019年5月1日以后退役的军人;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上述条件中取得学历的时间应在2022年5月1日之前。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如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受过党纪处分或政务处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报考步骤
本次招聘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网上报名、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5月17日9:00-5月26日17:00,报名网站为:
http://bm.zfoline.net/Exam/36%5E91%5E2022-05-13/Login.do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进行网上资格预审,请考生需上传照片、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正反面及其他相关要求材料。
2.网上缴费
完成了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考生,等待资格预审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截止时间5月27日17:00每人缴费50元,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予退回。
3.打印准考证
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技能测试
(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通知)
速录技能测试为计算机中文速录考试,考试形式为听打和看打,其中听打10分钟,看打5分钟,满分100分。速录技能测试统一采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标准耳机进行。预装常用拼音、五笔输入法,具体输入法请以系统安装为准,拼音仅支持全拼输入。不得携带外接键盘、速录工具或移动存储设备,不得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
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打印准考证、入闱补充公告及相关事项请关注“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和“江西省人才测评中心”微信公众号。
五、遵循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遵循疫情防控要求,自行测量体温,做好健康监测,认真阅知、如实填写、郑重签署:附件1《疫情防控承诺书》,于考试当天带到考点。其他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2。
六、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考生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按1:4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名表、技能测试准考证、身份证等,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下述相应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对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被取消面试资格及本人放弃资格审查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围人员中按技能测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如遇分数并列的,可同时递补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中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
参照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的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面试满分100分。综合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3.政审
体检结束后,组织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违反信访政策,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等。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政审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官网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政审不合格、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需要递补或因其他原因需成果再利用的,由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决定。
九、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2600元/月,转正后工资待遇实发大专及以下30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本科35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研究生40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所有岗位均按规定缴纳社保五险。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考生对招聘工作有何疑问,可以拨打网上系统咨询电话:0791-8666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