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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77万,微信交易时老年人要留心
作者:青山湖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2-06-09 19:37:20 打印 字号: | |

“我没带现金,转微信给你行吗?”

“可以,你转了给我看一眼。”

“看,是3000块钱没错吧。”

移动支付,号称中国“新四大发明”之一。很多人出门都不带现金了,花钱的时候,手机扫一扫就可以解决,很是方便。

移动支付为群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有人却打起了歪主意,专挑老年人下手。

 

案情回顾

徐某年近六旬,做猪肉批发生意。每日一大早就有人在其店内进货,张某就是老顾客之一。2020年7月起,张某时常到徐某店里进货,并夸赞猪肉新鲜货好且实惠。一来二往两人熟识,可谁知“熟人”也会挖陷阱。

2021年1月,和往常一样,张某依旧前往徐某的摊位购买猪肉。当日,徐某儿子李某在帮忙经营。收款时,李某发现张某支付凭证的时间不对。李某于是再次要求张某拿出支付记录,一看发现所谓的“支付凭证”居然是张某2020年在店铺购买猪肉时微信支付凭证的截图。

徐某经儿子李某提醒,将近半年多的账目拿出来核对,筛选出之前的交易记录和微信收款凭证。经反复核对,发现被张某用该套路骗取了巨额资金,于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张某,将在徐某店铺购买猪肉时付款成功的支付凭证截图保存在自己的手机上,其中有10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的微信支付截图各一张。从2020年7月起半年时间内,在被害人徐某经营的猪肉批发点,张某用虚假的微信支付截图冒充真实微信支付凭证,骗得猪肉价值人民币约77万元。

 

判决结果

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责令被告人张某退赔违法所得给被害人徐某。

 

法官提醒

骗局往往就出现在身边,老年人在运用新型支付方式、网上购物等网络交易的时候,一定要加倍留心,不轻易转账,收款后应仔细核对支付凭证。另一方面,老年人对所谓的“熟人”,容易掉以轻心,轻易相信对方所说。建议老年人与“熟人”有经济往来时,更需留心,反复查证,与家人商量后再进行交易,谨防落入“杀熟”骗局。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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