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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走私车还想转手出售?车主:太后悔了!
作者:青山湖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2-06-29 19:45:23 打印 字号: | |

走私车没有正规的海关文书,没有3C认证,不能上牌,更不能上路行驶。可还是有人贪图便宜,选择从黑市购买走私车。通过所谓的“秘密渠道”搞定手续后,价格低廉的走私车摇身一变,竟也成了“合法合规”的“进口车”。但,这听起来稳赚不赔的买卖,背后会藏着怎样的风险呢?

 

其实,一开始,我真的只是想买辆车

那天,我的朋友在微信群里看到一条卖二手车的信息,知道我想买车,便把我的微信推给了对方。就这样,我认识了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

王:“裘哥,我手上有一辆非常便宜的进口奔驰G63,只要一百一二十万,市场价得两百多万呢!”

裘:“这么便宜!我想要啊!”

 

可他说,我们可以干票大的

王:“咱们聊得投缘,要不要一起合伙赚点钱?”

裘:“怎么说?”

王:“我们可以花钱搞到天津港爆炸被毁那批车辆的正规入关单和发票材料,走私车经过车架号、行车电脑系统的修改,和天津港爆炸那批经过正规入关登记的车就一样了,保证能到正规车管所上到国内正规牌号!”

裘:“这这这,靠谱吗?”

王:“来来来,咱们见面细聊!”

线下碰面后,裘、王、张、李四人一拍即合,商议决定由几人合资购买一辆走私奔驰G63,再购买一套报关单给这辆车换成合法身份,然后以二手车名义卖出,以此赚取差价。

2019年1月,裘某等人从黑市购得一辆“奔驰G63”越野客车和伪造的机动车来历证明材料。同年3月,裘某使用伪造的《货物进口证明书》及《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等证明材料将该“奔驰G63”越野客车登记到了自己的名下。

 

结果砸在我手上了

裘:“这车没法儿开呀!”

几人数次出售该车,都因车子档案无法转出外地而未能得逞。几人商议决定,王某、张某、李某抽回部分出资,由裘某自得该车。裘某购得车辆后发现该车是事故车,经常出故障,加上还贷压力,就联系了二手车贩子准备卖车。

 

我只能瞒住这辆车的来历

裘:“车子卖不出,我压力也很大啊!”

裘某告诉二手车贩子说其有一辆奔驰G63越野车要卖,称其购进时花了一百八十多万元,开了一年多,但并未告之车辆来历和存在的问题。

裘:“唉,不能说实话,说了车子就卖不掉了啊!”

2020年11月份左右,二手车贩子介绍了张某某来买车。裘某隐瞒了该车的来历,将该车转让给张某某,骗得人民币108.9万元。

 

现在就是后悔

12月,张某某将车辆迁出至山东省临沂市进行登记,经山东省临沂市车管所民警检查发现,该车车架号部位有打磨痕迹,无法确定唯一性,开具了业务退办凭证。后南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押了张某某持有的涉事奔驰越野车、机动车档案、登记证书。

“哎呀,我真的很后悔呀。但我没有拒接电话,一直积极跟张某某协商。我还准备借钱、卖房来弥补!这不算诈骗吧?”

“你隐瞒车辆来源真相,将车辆转让给张某某,骗得人民币108.9万元,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利用合同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造成了被害人张某某车、钱二空的后果,此时,合同诈骗行为已实施完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事后是否归还钱款并不影响本案的定罪。”

 

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裘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二、被告人王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三、被告人张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四、被告人李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五、追缴被告人裘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08.9万元,用以退还被害人张某某。

六、对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奔驰越野车一辆,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每个公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法律,通过正当途径谋取财富,切莫为了贪图便宜而走上犯罪道路。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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