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一整年,老板不给辛苦钱,公司停业拖欠工资,难道只能忍气吞声吗?别急!青山湖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共同出台《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和多元解纷工作协作意见》,劳动者追索报酬不用愁!
2021年11月,某培训公司因经营不善停止营业,拖欠了邹某等12名员工工资。邹某等人要求公司法人李某向邹某等12名员工出具工资欠条,共计87312元,承诺2022年1月底前偿还,如到期未还款,每月按1%支付违约金。然而,欠条出具后,李某并未按时支付邹某等人的劳动报酬。
“说好1月底还钱!”
“别急别急,再等等,再等等!”
迟迟收不到欠款,邹某等人心急如焚。青山湖区法院在立案工作中,认为该民事起诉案件符合检察院支持起诉条件,于是引导邹某等人向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区检察院。
邹某等人至青山湖区检察院寻求法律援助,2022年5月,区检察院作出《支持起诉书》,并向青山湖区法院移送证据材料。青山湖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向被告送达开庭传票,某培训公司和李某收到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2022年6月,青山湖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某培训公司向员工邹某等12人支付欠付工资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庭审现场
这是青山湖区法院为探索诉源治理,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与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会签《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和多元解纷工作的协作意见》后,2022年由检察院支持起诉审理的第一批案件。该案件的立案审理是青山湖区法院践行“诉事速办”的缩影,也体现了《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和多元解纷工作的协作意见》在弥补当事人法律知识、诉讼能力的不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民事审判与民事检察工作的有效衔接,推进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着力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青山湖区法院打造“诉事速办”品牌的生动实践,也是青山湖区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下一步,青山湖区法院将与区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合作,保持良性互动关系,发挥履职合力,确保机制协作顺畅,促进法检两院共同进步、共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