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导作用,助力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青山湖区法院发布系列“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法律风险告知书”案例。今天发布的是破产案例篇,选取两件破产案例,供辖区企业经营者决策参考,以更好地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助力企业健康、依法发展。
江西旭阳雷迪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两家子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关键词“合并破产重整、两级府院联动、债转股”
基本案情
江西旭阳雷迪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雷迪公司”)是九江市经开区一家从事太阳能多晶硅铸锭、切片及组件生产经营的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2.1429亿元,拥有职工2200余人,曾是九江市的国家级开发区重点企业、纳税大户。近年来,受多种因素综合影响,该公司陷入了严重的经营危机和债务危机。2020年6月29日,九江中院对旭阳雷迪公司及其两家子公司江西旭阳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电力公司”)、九江市旭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光电公司”)合并重整。经审查确认,公司债权总金额为2,550,037,510.8元,资产总额6.78亿元。
审理情况
案件受理后,法院召开听证会听取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审慎判断合并重整更有利于招募重整投资人,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保护三家公司债权人公平受偿,裁定对旭阳雷迪公司及其两家子公司旭阳电力公司、旭阳光电公司合并重整,节约了大量的时间、人力、财务成本,大幅提高了重整效率,切实保障了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因旭阳雷迪公司债务量大面广,涉及职工人数较多,法院分别与九江市及经开区两级政府建立个案府院联动机制,九江市副市长、九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作为府院联动领导小组组长,协调有关部门支持该院及该院指定的管理人依法开展工作,并由开发区政府垫付了6200余万元用于支付破产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确保了重整案件的顺利开展。本案涉及职工2272人,职工债权超过1.3亿元。该案还针对债权结构特点,制定多元化分配方案,对职工债权确定统一的清偿标准,对担保债权的清偿采取了全额留债展期清偿的方式,对普通债权提供现金清偿和债转股两种方式,通过债转股清偿普通债权17.09亿元,使各类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了最大化的保障。该案还通过网络方式召开三次债权人会议,不仅节省了成本,还破解了疫情期间人员难以大规模聚集的难题,更好的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2021年6月23日经九江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结重整程序,重整计划于2021年10月22日执行完毕,共清缴税款及滞纳金5126.74万元,盘活土地37.25万㎡,房屋及建筑物28.21万㎡,化解债务25.48亿元。
典型意义
旭阳雷迪公司合并重整案案情复杂,涉及到职工债权认定难、关联企业高度混同、重整投资人招募困难等多个问题。该院依托市区两级府院联动机制,监督、指导管理人依法高效履职,顺利完成破产重整工作,实现了破产企业的涅槃重生。该案还针对债权人结构和企业资产状况,制定了多元化分配方案,并积极适用债转股,化解了17.09亿元普通债权,较好地平衡了各方利益。
江西百宏纺织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清算案,关键词“执转破、“收购式”清算、疫情”
基本案情
江西百宏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宏公司)于2009年10月13日成立,注册资本8800万元。2014年8月,该公司因虚开增值税发票败露,股东下落不明。事发后,部分债权人哄抢了全部设备,上百名职工和民间借贷债权人堵塞了319国道,要求政府解决。政府在解决了所欠职工工资后,民间借贷债权人非法占据了该公司的土地和厂房,并且对外招租,收取租金抵偿债权。在此情况下,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以下简称赣州银行萍乡分行)在执行过程中按照“执转破”程序,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破产清算。2018年3月27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根据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定,裁定受理赣州银行萍乡分行对百宏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该公司优先债权9348万元,税收债权410万元,普通债权30744万元,土地、房屋价值9257.5万元,机器设备价值94.1万元。
审理过程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受理后,法院考虑到后续财产分配时的困境,推动投资方在案外以市场化协商的方式购买银行不良担保债权,受让了除省担保公司外的全部抵押金融债权。同时,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沟通,针对政府招商引资遍寻闲置土地的现状,协调政府在投资人竞买后收购破产公司中的部分资产,将破产财产全面盘活。在财产分配方案中,妥善维护不同债权人利益,争取投资方收购债权后让渡权益,分配方式向普通债权人倾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2021年2月18日,萍乡赛纳实业有限公司(承租人)通过网络拍卖以5924.7万元成交。2021年4月20日,经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全票通过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2021年7月2日,该案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安源区法院支持承租人继续生产,并根据疫情以后市场环境变化,投入口罩生产线,扩大再生产,为安源区第一批自产口罩提供者,有力支持了当地抗疫斗争,取得良好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典型意义
在债务人存在破产因素,执行工作无法化解社会矛盾,且单纯拍卖影响资产价值时,法院通过“执转破”程序,创新思路,协商承租人作为投资人以市场化方式收购银行抵押债权和民间借贷债权,简化债权人结构,并由其通过拍卖收购企业资产,通过收购式清算一揽子处理债权债务问题。在整个破产过程中,由承租人继续生产经营,厂房设备均未闲置,并且扩大再生产,不仅最大程度发挥资产效益,有利于债权清偿,而且在疫情期间,保障了口罩等战略物资供给,创造了良好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