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处置府院联动领导小组第一次联席会议
8月26日上午,青山湖区召开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领导小组第一次联席会议。青山湖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胡建光主持会议并讲话,区法院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区法院副院长马进汇报了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情况
会上,区法院副院长马进汇报了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并就案件推进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提出工作建议。与会人员结合破产案件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共同磋商,研究解决企业破产处置有关事项。
会议指出
破产审判不仅涉及法律问题,还涉及许多民生社会问题,府院联动是解决破产工作中重大问题、化解多种难题的有效手段。区法院和区政府联合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统一协调机制,有助于稳妥快速解决企业破产处置相关问题,加快破产企业司法处置进程,有效发挥企业破产退出和救助机制功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会议强调要全面提高政治站位
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做好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是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务实之举。要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以此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促进企业优胜劣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要锚定目标定位,着力在“巩固”“深化”“拓展”上下功夫,努力实现破产审判工作新突破,实现府院常态化协作。
要全力查找短板弱项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对标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目标要求,深入查摆本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注重府院联动机制的动态调整,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共同研究解决。加大“僵尸企业”清排力度,着力解决“僵尸企业”长期占用资源、制约市场资本盘活等制约经济发展瓶颈问题。要聚焦长期未结案件化解加强沟通,切实找出、找准案件推不动、审不走的原因所在、环节问题,及时会商、研究对策,合力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
要全方位压实各级责任
府院联动机制的根本目标,是使政府在破产审判之外更好地发挥社会管理职能,政府不能缺位、越位,法院不能让位。联席会议要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对联席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要建立清单化、责任制、闭环式落实机制,真正落实到一件件破产案件处置上,狠抓责任落实,聚焦出清一批“僵尸企业”,盘活一批“闲置资产”这一根本任务,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青山湖区法院
主动建议盘活异常经营企业资产,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破产审判在服务营商环境中发挥“盘活+清退”的双重作用,极大优化了资源配置。
主动对接区营商办、区科工局等部门,通过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破产审判,促使陷入绝境企业规范退出,服务产业层次提升、新旧动能转换。
截至2022年8月19日,立案受理执转破案件13件,破产案件结案5件,破产案件平均办理周期为95天。
下一步,青山湖区法院将继续积极履行破产审判职能,发挥好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积极作用,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对接与沟通,实现信息互通互享,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正效应”,提升办案质效,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最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