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下午,为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的法律意识,提升村(社区)“两委”依法履职能力,促进矛盾纠纷在村(社区)“就地化解”,青山湖区法院携手省律师协会开展法律明白人骨干暨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
法治培训
纠纷由谁来化解?
有哪些化解途径?
如何通过司法确认来赋予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青山湖区法院樊高宏法官通过线上会议的形式,结合具体案例和自身多年的调解经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就家事纠纷、相邻关系纠纷、侵权类纠纷、群体性纠纷等基层常见的纠纷类型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向村(社区)干部们传授矛盾纠纷调解的技巧。
法治培训
调解与诉讼相比的最大优势是,调解是一种双赢的纠纷解决方式。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的主要作用在于,帮助当事人找到双方利益的契合点,变利益冲突为利益整合,尽可能使各方利益最大化,避免两败俱伤的零和结果。
在基层,常见的纠纷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家事纠纷,包括离婚纠纷、彩礼纠纷、继承纠纷;
2.相邻关系纠纷,包括楼上楼下漏水等;
3.侵权类纠纷,包括触电侵权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道路交通纠纷等;
4.群体性纠纷,包括劳动报酬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等......
参训村(社区)干部纷纷表示,此次学习,有助于提升个人的法治意识、法律素养,也有力提高了村(社区)“两委”依法履职、依法管理的水平,对维护村(社区)和谐稳定、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青山湖区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发挥司法在多元解纷工作的指导、引领作用,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力争矛盾化解在苗头、诉讼调解在前头,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平安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