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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丨人生不可“逆”
作者:青山湖区法院 李芸  发布时间:2022-10-08 18:24:50 打印 字号: | |

现在是北京时间11:08,耳机里已经播了12首歌,10首伤情,但依旧无法抵御40℃的炙热,当时在那个路口我犹豫了0.01秒,但在四十分之一柱香之后,我毅然决然拐入了那条让我倍感凉爽的路,看着迎面驶来的车,我总以为我和所有人都不一样,但我不知道的是所有人看我的眼神为何都一样,虽然本人生平做过无数的傻事但是这一件我认为是最傻的。就在那一刹那,我看清楚那辆大客车司机额头上吓出的汗珠,却也渐渐模糊了双眸,2022年的夏天,我做了一个很闷热的梦,醒来后,我知道这不全是梦,我找到那个带走我双腿的人却得知这事,我得承担70%。

车辆靠右侧通行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识。然而,个别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偏偏要“反其道而行”,将交通法规抛之脑后,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还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安全隐患,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基本案情

2022年8月,朱某骑共享两轮电动自行车沿碟子湖大道由南往北逆向行驶,在通过碟子湖大道的公交石油加油站出入口时,遇龚某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从公交石油加油站出入口由西向东行驶右转进入碟子湖大道。朱某在该道路上逆向行驶,车速较快,龚某因转弯处视线受阻,注意到逆行的朱某时已来不及躲避,最终两车发生碰撞,造成朱某八级伤残。

朱某逆行本是图个方便,但违反交通规则带来的不是方便,而是让他后悔终生的惨痛代价。

朱某:“我以为这样逆行可以缩短回家的距离,现在才明白,安全才是离家最近的路!”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朱某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本次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本案交通事故造成朱某人身损失575931.18元,根据事故认定事实及责任划分情况,依法确定由朱某自行承担事故责任的70%。

法条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57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法官提醒

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主观交通违法行为,不过相对于汽车,电动自行车逆行的现象更为普遍。究其原因,一是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缺乏交通安全意识,无视交通规则,对电动车逆行行为的后果认知不足;二是交通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逆行行为的查处力度不足。

骑电动自行车逆行会有什么后果?

人身安全损害

电动自行车体量小、行动灵敏轻便,加上电动自行车驾驶门槛低,无需经过驾驶资格考试,部分电动车驾驶者认为自己逆行并不会对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造成多大的危害,而图一时方便无视交通规则,在道路上自由穿梭。事实上,电动自行车的高度灵活性导致行人和其他车辆更难以及时躲避,逆向行驶时两辆车冲撞的相互作用导致的车祸后果比正向行驶相撞时更为严重可怖。

行政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责任划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电动自行车逆行属于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违章行为。如果对方没有过错,则逆行的一方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对方存在过错,则经交警调查后,根据违章行为对发生事故作用力的大小进行判断,确定双方责任。

青山湖区法院提醒您,生活可以“逆流而上”,但骑行不可以!“反其道而行”不可取,“各行其道”才是安全之道。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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