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法官们,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这笔钱。”
近期,青山湖区法院破产审判团队收到了群众送来写有“优质高效审案 为民主持正义”和“办案迅速 一心为民”的两面锦旗,对青山湖区法院依法妥善处置破产财产,及时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2022年6月20日,江西省某印染有限公司以南昌市某兴实业有限公司和南昌市某升制衣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青山湖区法院申请对某兴实业有限公司和某升制衣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青山湖区法院破产审判团队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指定管理人接管企业。经核查,两家企业注册资本均已实缴,名下无资产。
经债权人会议核查,确认南昌市某兴实业有限公司有5户债权人,共计人民币 2103097.52元,其中社保债权人民币78020.80元,普通债权人民币2025076.72元;确认南昌市某升制衣有限公司1户债权人,共计人民币70928元,属于普通债权。
破产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青山湖区法院破产审判团队认真展开破产审判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布置,加强与管理人的沟通协调,确保每个程序、每个环节依法有序进行。
10月27日,根据管理人的申请,青山湖区法院以南昌市某升制衣有限公司、南昌市某兴实业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为由,裁定宣告南昌市某升制衣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南昌市某升制衣有限公司破产程序,南昌市某兴实业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南昌市某兴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债权人表示,青山湖区法院破产审判团队凭借扎实严谨的专业知识、秉持敬业勤勉的工作态度,解决了破产清算进程中诸多难题,最大限度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共利益,理应得到赞赏和感激,特赠锦旗以示感谢。
“优质高效审案 为民主持正义”“办案迅速 一心为民”,锦旗是债权人对青山湖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肯定和认可,既是荣誉,更是责任。今年以来,青山湖区法院充分发挥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功能,发挥破产审判的职能作用,在做好破产案件审理的同时,立足服务大局,稳妥处理“僵尸企业”,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