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群孩子,他们不聋,却对声响充耳不闻;他们不盲,却对周遭视而不见;他们不哑,却总沉默不言不语。他们被称为“星星的孩子”,他们还有另一个名字——孤独症儿童。孤独症儿童大多有着自己独特的精神世界,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就像天上的星星,在漆黑的夜空中独自闪烁着。
孤独症儿童是不幸的。但幸运的是,他们的权益得到了司法的温情关怀和有效保障。
近日,青山湖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妇联,对一起涉孤独症儿童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进行了现场调解,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21年9月,邓某某被诊断为童年孤独症,其家属听从某医院建议,于2022年3月将邓某某送至某医院复诊治疗。治疗期间,在无医务人员看护的情况下,邓某某独自爬到病床底下玩耍,致使眼睛受伤。
经诊断:邓某某左眼泪小管断裂,左眼眼睑裂伤,左眼结膜裂伤,左眼眼眶脂肪脱垂。该医疗事故的发生给邓某某造成了巨大的身体伤害,也给其家庭造成了重大的经济负担。事故发生后,邓某某家人多次与某医院联系协商解决问题未果,遂在青山湖区检察院的支持下,诉至青山湖区法院。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了解到邓某某家庭情况十分困难。为妥善化解纠纷,保障儿童权益,承办法官邀请区妇联共同参与调解。最终,经多方共同努力,某医院和邓某某达成调解协议,某医院同意赔偿邓某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19900元。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裁定书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案件顺利了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青山湖区法院积极贯彻落实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政策,在专业审判、柔性司法、合力共治等方面下足功夫,聚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延伸司法服务,把司法的温度体现在办案的全过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