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偷盗私人物品是违法行为,“家贼”偷盗亲属的财物也是违法行为吗?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基本案情
黎某是万某丈夫王某勇哥哥的妻子,两人系妯娌关系。2020年11月中旬,万某打电话给黎某,希望黎某帮忙,用万某的广发银行信用卡取现偿还其丈夫王某勇的信用卡欠款,万某在电话中告知了黎某其广发银行信用卡存放地及密码。
黎某拿到万某的信用卡取现后,并未用于偿还王某勇的欠款,而是用于自我花销。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3月3日期间,黎某多次到位于青山湖区罗家镇的万某家,先后窃得万某名下的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招商银行信用卡、平安银行信用卡及平安银行储蓄卡,并分别试开上述银行卡密码,盗刷取现或消费,价值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万某:“我是为了让你帮忙,还我老公的信用卡欠款才告诉你信用卡的密码,但我并没有允许你使用我的信用卡!”
黎某:“我当时也是鬼迷了心窍,我借的网贷在催我还款了,你的银行卡就放在卡包里,你又告诉了我密码,我......”
万某:“我并没有告诉你其他银行卡的密码,也没有允许你使用我卡包里其他的银行卡!”
黎某:“我当时也是鬼迷了心窍,你的卡包就放在你家的沙发暗格里,你所有银行卡的密码都是一样的,我一试就打开了,我又欠了这么多的钱......”
万某:“你欠了这么多钱,还刷我的卡在美容院消费了一千多?”
黎某:“我当时也是鬼迷了心窍,可是那天美容院搞活动,我......”
万某:“你还刷爆了我的卡?!”
黎某:“我当时也是鬼迷了心窍,那张卡我也就取了几次钱,我一下没注意,就刷爆了......”
万某:“我包里还有500元港币,这500你也拿走了!”
黎某:“我当时也是鬼迷了心窍,那现金就放在包里,我......”
万某:“还有我小儿子受伤保险报销的3800多块钱,一打到我的卡里,你就给我取走了!”
黎某:“我当时也是鬼迷了心窍,保险公司的朋友跟我说钱到账了,我就拿着这张储蓄卡去确认一下,刚好密码又是一样的,你回来之后我就把这张卡还给你了,我......”
万某:“卡还给我了,我的钱呢?”
黎某:“我们是一家人啊,我会还给你们的。我就打电话给你老公,说还钱给他,每个月还5000元钱,后面我陆陆续续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到目前已经转了 15000元钱。我......”
万某:“什么一家人,我要报警!”
2021年9月28日,万某至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报案。公安机关于2021年11月24日立案侦查,并于2022年2月21日将黎某抓获归案。
案发后,黎某亲属代为向万某予以了赔偿并取得谅解。
法院判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银行卡并使用,价值人民币7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被告人黎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且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亦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决被告人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