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青山湖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珂领誓
女法官们,举起右拳,庄严宣誓。
她们铿锵有力、慷慨激扬的誓言,抒发了捍卫法治的信念和维护司法公正的决心。
在法庭之上
她们是法槌起落间的铿锵玫瑰
柔肩亦能担正义
在法庭之下
她们是摇曳生活里的簇簇牡丹
温婉木槿绽芳华
作为法院审判事业的重要力量,她们用法理明辨是非曲直,用温柔细腻增添司法温度,用果敢坚毅守护法治天平,撑起了公平正义“半边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 “坚持文明司法,遵守司法礼仪,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行为规范、着装得体、语言文明、态度平和,保持良好的职业修养和司法作风”。司法礼仪是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守的礼节、仪式,规范司法礼仪对维护司法权威、树立法院形象,促进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江西省女法官协会组织的全省法院司法礼仪课题课件试讲评比活动中,青山湖区法院吴春梅荣获二等奖。3月10日,江西省女法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研讨会上,吴春梅作为获奖选手进行试讲,展现了青山湖区法院干警的亮丽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