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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破融合”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作者:青山湖区法院 刘亮 李倩  发布时间:2023-04-10 19:36:28 打印 字号: | |

青山湖区法院“执转破”工作,作为全市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创新性机制,在《南昌日报》刊载。

破产是解决企业产业深层次矛盾,优化资源配置的一种重要法治途径。为有效解决“僵尸企业”长期占用资源、影响市场资本盘活等制约经济发展瓶颈问题,青山湖区法院积极推进“执破融合”,对于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为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依法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并快速出清,将大量闲置的土地、设备、人才等生产要素释放出来,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司法服务,助力辖区营商环境的优化。

强化公平理念保护破产企业和债权人双重利益。

被执行企业资不抵债,通过执行程序已难以平衡各方利益。对此类案件,青山湖区法院“当破则破”,充分发挥出破产程序处置彻底性和分配公平性的优势,将债权人多元利益诉求与债务清理路径选择有机结合起来,积极运用破产和解程序,有效保护了市场主体和债权人利益。

去年6月23日,江西穗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青山湖区法院召开。这是一起典型的、因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资不抵债,由债权人申请的被执行人破产案件。经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债权人对审查确认的债权74231.4元无异议。法院、管理人组织多方沟通协调,江西穗穗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与公司全体股东达成和解协议,最终以50000元的金额向债权人一次性结清了全部款项。

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高效指导管理人开展尽调工作,积极与江西穗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债权人交流沟通,经过不懈努力,仅50天就审结该案,债权金额清偿率高达76.4%。案件审理中,法官不拘泥于采用清算程序清理债权债务,选择合适程序,以最小的代价实现社会价值最大化。案件成功审结,不仅有效缓解了江西穗穗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清偿压力,债权清偿率从0%提升至76.4%,也保障了债权人权益的最大化实现。

程序有效衔接提升破产财产处置效率。

在破产程序中直接承接执行程序中财产查封、扣押、处置等成果,并利用执行财产变现平台和规则处置破产财产,“以执助破”提高破产财产的处置效率和债权清偿率,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共利益。

江西华夏光彩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夏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去年6月9日,南昌昌东工业区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向青山湖区法院提出申请,希望法院对华夏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在前期执行程序中,华夏公司已有大量存货、原材料和机器设备等资产被法院查封。为提高破产资产处置质效,青山湖区法院破产审判团队指导管理人拟定资产处置方案,在阿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公司资产进行拍卖。网络司法拍卖有效避免了传统拍卖评估价虚高、耗时过长等弊端,同时也使拍卖工作处于法院监督之下,杜绝了暗箱操作和串通的可能,提高了破产资产处置流程的公开透明度,实现拍卖工作的公开公正。

府院联动机制凝聚企业破产处置合力。

法院破产审判不仅涉及法律问题,还涉及许多民生社会问题。为统筹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破产重整、打击逃废、信用修复和费用支持等相关问题,青山湖区法院与区政府联合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统一协调机制,成立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营商环境局等20余家单位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针对各成员单位提出的需要协调的问题进行会商,协同化解,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常态化、制度化运行,实现府院力量联合、数据联通、风险联控、社会联治。

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推动企业破产工作市场化、法治化运行,探索了一条在现代企业破产制度框架下综合解决“僵尸企业”诸多积弊和沉淀的矛盾的有效途径,做到了政府、企业债权人、职工利益的平衡和多赢。

“执破融合”,执行程序的强制功能与破产程序的清算、重整功能得到充分发挥。2022年,青山湖区法院审查“执、诉转破”申请19件,审结17件,处理不良资产74笔,总金额近1亿元,为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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