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健康兴百世,禁毒防毒利千秋。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
6月26日是第36个国际禁毒日,今年的主题是“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
禁毒,并不遥远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毒品不仅毒害个人更会对社会、国家造成难以估量的恶劣影响。人民法院向来对毒品犯罪采取零容忍态度。
6月26日,青山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
2023年2月26日3时许,邹某在青山湖区东升北大道某饭店门口,将一支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以人民币700元销售给张某。3月5日14时许,张某又通过微信联系邹某,要求购买人民币1500元的甲基苯丙胺(冰毒)。当日15时许,邹某按约定来到青山湖区东升北大道某饭店门口向张某交付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归案,所携带交付的甲基苯丙胺0.45克同时被查获。
经青山湖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邹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二次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被告人邹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同时考虑到被告人具有坦白及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判决被告人邹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甲基苯丙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追缴被告人邹某违法所得人民币700元上缴国库。
宣判后,被告人邹某当庭表示认罪不上诉,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今后一定悔过自新、痛改前非。
禁毒,是每个人的义务。从我做起,抵制毒品。
“国际禁毒日”是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提升民众禁毒意识、总结禁毒工作经验的有利契机。6月26日,青山湖区委政法委联合青山湖区法院前往京东镇京荣社区开展“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禁毒普法宣传活动。
毒品猛于虎!勿以量小而吸之!勿以好奇而尝之!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为群众讲解了毒品的种类和伪装形式、吸毒及成瘾的各种原因、吸食毒品的危害、戒断反应的各种症状等知识,并结合毒品犯罪的常见案例,让群众了解毒品带来的社会危害,增强群众防毒拒毒意识。
近年来,青山湖区法院高度重视毒品案件审判和常态化禁毒宣传工作,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零容忍”高压态势,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为推进平安青山湖、法治青山湖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下一步,青山湖区法院将继续保持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和震慑毒品犯罪,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大力开展禁毒宣传工作,从源头上增强群众自觉抵制毒品意识,为守护无毒净土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