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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反诈在行动丨沦为诈骗“工具人”?心动变“刑”动!
作者:青山湖区法院 曾涛  发布时间:2023-07-10 16:39:59 打印 字号: | |

“想赚钱就要突破常规思路一定要跳出原有的思维框架......”跳出原有的思维框架敢于打破常规去创新往往是开启赚钱之路的成功密码,然而一旦跳出了法律框架迎接你的一定是法律的惩罚。

基本案情

这天,张某收到好友周某转发的一条兼职广告:

两人经过一番讨论,认为这个“兼职”完全可行,便加入了QQ群与“上线”取得联系,并获取“客户”电话号码及“话术”手册。在“上线”的热情指导下,两人如愿领取到一笔佣金。

见真能赚到钱,尝到甜头的两人不舍得就此收手,于是从“兼职”转为“全职”,一起租赁了房屋,购置了电话卡及二手手机,还招聘了更多“下线”,以推荐股票投资或介绍兼职刷单的名义,将客户介绍进指定的股民交流群或者添加指定的QQ好友,为上线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并从中获利。经查,周某、张某的行为致使被害人朱某、郑某共计被骗人民币6万余元。

法院判决

经青山湖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帮助他人利用电信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唯有脚踏实地方能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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