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因体积大、载重量大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严重后果成为“大祸车”
基本案情
2022年10月7日上午,某建设公司正在新建区长堎镇幸福北路某处人行道进行路面施工,但未按照要求在安全距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来往车辆人行横道已封闭。谭某步行上班途中经过幸福北路,发现前方人行道被封闭,只能跟着人流从一旁的机动车道步行通过了施工路段,然后由东往西横穿马路。谭某注意到不远处有车辆驶来,便开始奔跑避让。此时张某正驾重型货车由南往北行驶,未及时注意到前方有横穿马路的人流,与奔跑着过马路的谭某发生碰撞,因操作不当将谭某推行六七米,直至车辆从谭谋身体上碾压后张某才刹车,致使谭某当场失血性休克,送医后不治身亡。
经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认定,谭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某建设公司负事故次要责任。
法院判决
经青山湖区法院塘山法庭(南昌市道路交通事故“一庭一中心”)审理查明,确定谭某、张某及某建设公司各承担事故损失的60%、30%及10%。本案交通事故造成谭某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造成总损失合计40万元。
道交法律小讲堂丨大货车怎么就成了“大祸车
法官提醒
警惕,重型货车视线盲区多
重型货车车身高且长,正前方、正后方、左侧及右侧均存在较大范围的盲区,货箱越大,盲区越大。如果小型车辆、行人或非机动车紧跟在重型货车后面、或突然插至货车前方及左右侧盲区,与货车贴靠太近,货车驾驶人看不到或反应不过来,极有可能会被碾压或卷入彻底,后果不堪设想。
远离,重型货车事故重伤、死亡率高
重型货车车身重、惯性大,导致车辆制动距离长,司机踩刹车的时间与车辆停止行驶的时间差较长,一旦与重型货车发生碰撞,伤情将十分严重,如果碰撞的是安全保护措施弱的行人或电动车、三轮车,交通事故重伤、死亡率更高。
危险,重型货车不规范行车行为频发
重型货车多采用挂靠的经营模式,挂靠单位对货车的监督及管理松懈,缺乏充分的定期安全培训及车辆性能检查制度,货车司机的安全意识及避险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所以,在实践中,货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的问题屡禁不止。
索赔难,重型货车可能没买商业险
实践中,保险公司因各种原因拒绝承保部分重型货车商业险,所以这些大货车只在保险公司处投保交强险,在统筹公司购买安全统筹,但是这些安全统筹并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统筹公司也不具有保险人的资格和诉讼地位,且这些统筹公司近年来呈理赔能力迅速减弱趋势,有些甚至达到了无法履行的程度,受害人受偿的保障又少了一层。
青山湖区法院提醒您:
路上遇见大货车宁等三分也不抢一秒。
要保持安全车距,远离盲区,不可在大货车前方行驶或停车,不可紧跟在货车后面;
不可与大货车抢道,不可与大货车同时进出路口,遇到大货车转弯时切不可试图加速抢行;
要准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搭载未成年人、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横过马路不观察路况的危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