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如胶似漆,分手后却不甘形同陌路,跟踪、辱骂、诽谤、骚扰......昔日恋人反目成仇,甚至闹上法庭。
基本案情
张某云曾与刘某海在2022年相恋,在相处半年后,张某云发现两人性格不合,便提出了分手,但刘某海却无法接受,苦苦哀求,甚至以死相逼,希望张某云能回心转意。几次沟通都没有结果,还被拉黑了联系方式,刘某海怒上心头,更换不同的手机号向张某云拨打电话、发送短信,并在微博、邮箱、小红书等平台注册多个账号对张某云展开疯狂的辱骂和骚扰。2022年12月,张某云不堪其扰,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调解,双方暂时达成了和解。然而,好景不长,刘某海又故态复萌,不仅在各个网络平台继续辱骂张某云,还把张某云的朋友们也牵扯了进来。2023年4月,张某云再次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刘某海态度嚣张,拒绝道歉。刘某海长期的骚扰行为给张某云工作生活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张某云决定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青山湖区法院审理认为,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刘某海通过微博、短信、微信等方式对张某云发布具有侮辱、攻击性的语言,主观上对损害张某云人格存在故意,致使张某云人格受到贬损,对张某云的社会评价亦造成负面影响,侵犯了张某云的人格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已由派出所民警调解处理,本应互不打扰、互相尊重,但刘某海仍反复、多次借故向张某云发送信息,干扰张某云的正常生活,刘某海对此应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鉴于双方在庭审中同意由刘某海以书面形式向张某云赔礼道歉,法院予以支持。
故依法判决刘某海向张某云书面赔礼道歉(该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查,如刘某海不履行上述义务,张某云可向法院提出申请,将本案判决书主要内容刊登于相关媒体上,费用由刘某海承担);刘某海赔偿张某云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及律师费8000元。
法官说法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若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