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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第一课丨防性侵、反欺凌,法治护航开学季!
作者:青山湖区法院 郑青青 聂国华  发布时间:2023-09-15 19:05:56 打印 字号: | |

云天收夏色木叶动秋声,九月金秋开学季,莘莘学子纷纷入学堂。“学法火车”驶入开学第一站“赤金法徽”点亮法治第一课。

9月11日

青山湖区法院干警与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讲师一同走进青山湖区新世纪小学,以“我把安全告诉你”为主题,讲授预防性侵相关法律知识。据悉,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南昌市 12355青少年服务台、南昌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打造了“法治副校长+志愿者”防性侵课程,此次活动也是青山湖区法院落实南昌中院“同上一堂防性侵课”部署的务实举措。

“什么是性侵犯?什么是校园欺凌?它们有哪些表现形式?我们该如何应对?”法治课上,法院工作人员围绕预防性侵犯、反对校园欺凌主题,结合审判经验和最新热点案件,以讲故事的方式现场说法,引导同学们提升辨别是非的能力,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并讲授在遇到侵害时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9月15日

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青团青山湖区委与青山湖区法院联合打造“防范校园欺凌+心理健康课”。青山湖区法院少年庭法官郑青青来到青山湖区佛塔小学,与特邀心理咨询师一道,以“拒绝校园欺凌 共建法治校园”为主题,讲授防范校园欺凌法治知识,帮助学生了解相关法律,从心理学角度分析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以及进行心理疏导方法。

法官结合少年审判工作实际,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深入浅出的语言、寓教于乐的形式,结合校园欺凌案件对青少年的危害以及对社会的恶劣影响,讲授了同学们如何杜绝校园欺凌、保护自己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等知识。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培养同学之间互帮互助的精神,积极引导学生做到知法、学法、守法,对校园欺凌现象勇敢说不。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青少年是家庭的寄托,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在学生成长“拔节孕穗”的关键期,讲好开学第一课,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

接下来,青山湖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实质性履行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加强院校联动,探索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治教育活动,让未成年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法治意识在每一个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以实际行动为未成年人的成长筑起法治保护网,为法治校园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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