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提高审判质量的通知》要求,规范破产审判案件管理、有效防控廉政风险。9月28日上午,青山湖区法院召开破产案件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会议由青山湖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涂国辉主持,区法院破产审判团队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办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见》,会议对破产案件办理中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研判,进一步明确落实破产案件的监督管理职责的时间、内容、节点、处理结果等,要求统筹抓好破产案件办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确保案不出错、人不出事、行不出格。
涂国辉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严守纪律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强化破产案件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全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将制度要求落到实处并严格落实破产审判人员的记录报告责任,做到不突破“红线”,不心存侥幸。
下一步,青山湖区法院将继续压实主体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做到廉政风险防控与破产审判规律相结合,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到破产案件办理的全流程,实现办案更高质量、更优效率、更好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