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山湖区法院审结了江西烨烁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裁定认可债务人与债权人就债权债务处理达成的破产和解协议,切实为小微企业脱困重生提供司法助力。
江西烨烁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因劳动争议一案对债权人黄某某负有一笔债务计9万余元。经执行,江西烨烁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均未清偿完毕上述债务。黄某某向青山湖区法院申请江西烨烁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破产,青山湖区法院破产审判团队经审查后裁定受理黄某某对江西烨烁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江西烨烁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认为公司还有经营可能,承诺会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债务履行完毕,向法院表达出想与债权人和解的意愿。考虑到债务人企业所负债务数额不大,若按破产清算处理,公司现有财产变现价值不大,债权的清偿比例较低,公司亦无继续经营的可能,且各方当事人均有和解的意愿,认为本案具备破产和解的条件。破产审判团队遂指导管理人积极开展工作,协助债务人与债权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拟定和解协议草案。经多次沟通,债务人与债权人最终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已一次性履行了债务。根据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和解协议,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并终结破产程序。由此,一家濒临破产的小微企业获得“新生”。
本案系债务人从被动破产清算转为主动自行和解,青山湖区法院破产审判团队灵活运用破产法律特殊规定,这不仅让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最大保障,也有利于债务人重获“新生”,实现了多方共赢的局面,是青山湖区法院助力小微企业脱困重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又一具体体现。
下一步,青山湖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助力小微企业脱困重生、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小微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适用破产和解程序进行挽救,帮助困难企业“涅槃重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