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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也能是父亲的监护人?认定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了解一下
作者:青山湖区法院 黄丹  发布时间:2023-10-08 19:28:56 打印 字号: | |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只有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可以独立实施一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产生相应的民事法律效果。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公民本人及社会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在民法典中有一类特殊的主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什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认定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基本案情

被申请人袁某与妻子张某于1967年结婚。婚后育有二女一子。张某已于2021年1月15日去世。袁某自2017年11月开始健忘,2018年,经医院检查和治疗,确诊为阿尔兹海默症。随着病情的加重,袁某逐渐丧失语言能力和行动能力,大小便失禁,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为了生活需要和更好地照顾袁某,袁某的大儿子袁某君特向青山湖区法院申请宣告袁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自己为袁某的监护人。

法院判决

青山湖区法院经认为,袁某君申请认定袁某无民事行为能力,有某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某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南昌市青山湖区某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等证据证明,事实根据充分,袁某君系袁某的儿子,具备履行监护的能力,且愿意担任袁某的监护人,被申请人袁某的女儿袁某华作为袁某的代理人亦无异议,故法院依法判决被申请人袁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袁某君为被申请人袁某的监护人。

法官说法

将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重要法律意义:一是可以依照法定程序为该成年人选任监护人,保护其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及其他合法权益。二是法定代理人可以通过主张该成年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避免该成年人的权益受到损害。三是有利于保护交易安全,交易相对人可以事先决定是否与该成年人进行交易。

成年人是否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通常无法直观判断。为保护其民事权利和维护交易安全,且考虑到作为成年人被认定为无行为能力将对其本人产生重大影响,需要规范设置法定程序,借助专业手段加以辨别和确认。

01什么是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特别程序?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特别程序与传统的民事诉讼程序不同,适用这类程序的案件中没有原被告,双方之间没有民事权益冲突,设置这一程序的目的是为了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监督、管理,保障交易安全和社会秩序。公民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根据法律规定,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法院可为其指定监护人,由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

02谁能申请?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利害关系人一般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有关组织指当被申请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上述近亲属的情况下,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有关组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

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中,被申请人还必须具备代理人,代理人为除申请人之外的近亲属。近亲属互相推诿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被申请人健康情况许可的,还应当询问本人的意见。没有近亲属的,法院可指定愿意担任代理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为代理人。

03哪个法院能管辖?

管辖法院为被申请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这里的住所地是指公民户籍所在地,如果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04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书:列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事项(一般包括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申请人为被申请人的监护人),同时应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

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及被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关系证明,被申请人的全部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若已死亡的,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证据材料: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等。

05谁可以当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06如何审理?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判决予以驳回。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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