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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1!高效调解再获点赞~
作者:青山湖区法院 邓金林  发布时间:2023-11-09 19:21:09 打印 字号: | |

“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调解成功,给青山湖区法院办事的效率点赞!”近日,青山湖区法院立案庭黄丹法官收到当事人送来的一面锦旗,字里行间包含着当事人对法院高效工作的褒奖与感谢。 

瞿某是重庆人,结束了在南昌出差的行程后,通过某网约车平台预定了晚上20点30分南昌站至昌北国际机场T2的专车送机服务,某网约车平台将该承运订单派发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并由某科技有限公司指派司机汤某驾车接送瞿某。汤某驾车行驶至在南昌昌北机场大道进线社会停车场路口附近,与其他车辆相撞,导致后排乘客瞿某受伤,被送往附近的某医院救治,入院诊断为"寰椎骨折、创伤性牙破损等",因该医院医疗条件有限,几日后瞿某办理出院手续,在家人与亲友帮助下回到重庆继续治疗。

南昌昌北机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汤某全责、乘坐人瞿某无责。为维护自身权益,瞿某将某网约车平台、某科技有限公司及汤某诉至青山湖区法院。

为进一步促进民事纠纷柔性化解,承办法官当即联系当事人深入了解案情,将各方诉求进行了梳理,对原告瞿某主张的赔偿款项简明扼要的进行了统计,并邀请原、被告当面调解。

瞿某认为,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三位被告为网约车服务的经营者,与原告之间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承运人应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将原告安全送达目的地,现瞿某在乘坐网约车过程中受伤,三位被告应当对其伤残承担赔偿责任。但三位被告均不认可各自责任,原、被告对赔偿金额也无法达成一致,导致案情陷入了僵局。

在面对面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就矛盾纠纷进行了客观全面的分析,从事故的责任分配、相关费用的计算基本方式、以及类案处理情况等角度,对原告和三位被告进行了耐心的解释和说明,同时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同意一次性向原告瞿某支付各项赔偿共计28万余元。

“诉事速办”解民忧,群众的赞誉代表着一份肯定,更代表着一份责任和动力。青山湖区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为群众提供便捷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方案。增强调解力量,优化调解流程,将调解释法和明理疏导做细做实,推进案件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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