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概况 > 荣誉展台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丨全省唯一!青山湖区法院作品在“枫桥杯·法治‘枫’景”摄影比赛中获奖!
作者:青山湖区法院 米杨 余志琪  发布时间:2023-11-13 19:51:34 打印 字号: | |

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今年6月起《人民法院报》开设“枫桥杯·法治‘枫’景”摄影专栏,集中展示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把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消弭于萌芽状态的生动实践。

11月10日,由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主办、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协办的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枫桥杯·法治‘枫’景”摄影比赛颁奖活动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人民法院影视创作基地”揭牌仪式在浙江诸暨举行。青山湖区法院米杨、余志琪摄影作品《巡回审判解纷争》荣获“枫桥杯·法治‘枫’景”摄影比赛三等奖,该组作品为江西省唯一获奖摄影作品!

巡回审判解纷争

青山湖区法院罗家法庭法官来到辖区的罗家镇竹山村,巡回审理一起农村宅基地侵权纠纷案。

彭某兵与彭某勇均为罗家镇竹山村居民,且系邻居。因2019年5月,彭某勇在自家房屋外加盖了一间简易瓦房,侵占了彭某兵的宅基地,引发矛盾,且日趋加深。经当地村干部多次调解无果后,彭某兵于今年8月起诉至法院。

开庭前,法官实地查看了瓦房情况。在法庭调解阶段,法官结合实际,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并进行调解。案件最终得到成功调解。

作品展示

 

近年来,青山湖区法院充分发挥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小”案不小办,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实质化解,努力实现司法服务和民心民意同频共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青山湖区法院将持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前沿阵地作用,着力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综合办

联系我们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南大道858号

邮编:330029

0791-88612994(导诉台);

0791-88608300(立案庭);

0791-88609685(执行局);

0791-88622677(综合办公室)

执行局24小时值班电话:18178907285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791-88612991

举报邮箱:qshfy8861299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