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全省法院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通报表彰了30个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和120名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工作先进个人。其中青山湖区法院罗家法庭三级法官米杨获评“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工作先进个人”。
米杨,中共党员,现任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罗家人民法庭三级法官。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根基层、担当实干。因工作成效显著,多次获评青山湖区法院先进工作者,多次获个人嘉奖,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公务员考核为优秀等次,2021年获“全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3年11月,摄影作品《巡回审判解纷争》荣获“枫桥杯·法治‘枫’景”摄影比赛三等奖。
作为基层法庭的法官,米杨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积极融入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在法庭工作期间,与团队共办理案件1573件,结案率96%,调撤率75%以上。在立足案件审理的同时,积极推动罗家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带领团队工作人员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巡回办案、以案说法、就地调解,并联合村委会、居委会打造“无讼村”“无讼社区”,将矛盾纠纷化解至当地,解决至萌芽状态。推动法庭与南昌市现代针纺商会、青山湖区纺织服装行业商会共建“织纷e站”司法服务工作站,为针纺行业提供一站式专业化司法服务保障,助力“青山湖针纺”品牌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得到党委和上级法院肯定。
数年躬耕基层,践行司法为民初心,荣誉的背后是米杨对人民司法事业的孜孜探索,是激励,更是鞭策!他将始终怀揣热忱,书写赤诚担当,在追逐法治星光的路上不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