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区法院塘山法庭(南昌市道路交通事故“一庭一中心”)在审理全市主城区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时发现多起涉嫌“碰瓷”案件,危害道路交通安全。针对道交案件“碰瓷”风险问题,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向南昌市8个城区共计10个交警大队发出《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对“碰瓷”嫌疑案件加强预警研判的司法建议书》。
个别营运车辆司机通过故意碰撞前方变道车辆、恶意刹车导致后车追尾碰挂等形式制造交通事故,在获取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利用被害人认为金额不大、嫌麻烦的心理,通过协商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诉讼等方式获取停运损失赔偿,涉嫌“碰瓷”。
为了从源头减少和防止类似情况重演,塘山法庭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利用大数据对近期审理的涉嫌“碰瓷”的案件进行分析,并形成调研报告,发现此类案件具备以下特点:
1. 驾驶员均从事营运活动,诉讼请求均为停运损失;
2. 驾驶员均为无责方,事故原因多为对方追尾或变道;
3. 碰撞程度轻微,但发生交通事故频率高,多的不到一年发生高达5次相似事故;
4. 同一驾驶员的多起事故分散于各个城区,尚未发现集中发生于同一城区的情况。
11月27日,青山湖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珂与塘山法庭庭长胡恋梅来到青山湖区交警大队,现场发出司法建议书,并就辖区道路交通“碰瓷”现象开展座谈。
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是反映社会的一面镜子,牵动着人民群众感知社会治理效能的“末梢神经”。能动司法的背后,是以法治思维为底色的思考,更是以司法“金点子”转化为社会治理“金钥匙”的行动力。具体详实的司法建议,如一剂“良药”注入市域社会治理,法院与交警部门相互配合,力争源头消除矛盾隐患,遏制“碰瓷”不良风气,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今后,青山湖区法院将不断提升司法建议的能动性、精准性、规范性、实效性,开好方、抓对药,切实发挥司法建议“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的社会治理作用,以案件审理的“小切口”融入社会治理的“大文章”,努力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