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山湖区法院审结了江西省巨鹿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裁定认可债务人与债权人就债权债务处理达成的破产和解协议,切实为小微企业脱困重生提供司法助力。
江西省巨鹿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23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实缴资本为0元,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因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转破产,青山湖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受理对江西省巨鹿实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法院了解到债务人股东希望保留债务人主体资格,修复债务人及法定代表人的信用,但无力偿还所有债务;而债权人考虑到追缴出资诉讼的风险,也愿意和解。为挽救企业,兼顾多方利益,青山湖法院开展释明、沟通工作,积极促成和解并制作和解协议草案,最终经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普通债权清偿率达73.52%。根据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和解协议,青山湖区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并终结破产程序。
本案不但实现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挽救了破产企业,修复了破产企业股东的信用,给破产企业及股东的继续经营松了绑,为当地经济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青山湖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助力小微企业脱困重生、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在办理破产案件中,秉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通过精准分析、精准识别、分类施策,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适用自行和解、破产和解制度,及时纾解小微企业债务危机,实现多方共赢,以破产驱动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