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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交法律小讲堂丨开车打瞌睡?千万“驶”不得啊!
作者:青山湖区法院 李芸  发布时间:2024-01-11 19:06:20 打印 字号: | |

疲劳驾驶是行车途中潜伏的“隐形杀手”。部分“老司机”自诩经验丰富,常常不把“瞌睡”当回事儿,一旦发生事故,往往追悔莫及!

基本案情

2022年12月9日20时,王某驾驶重型半挂车牵引车行驶在南昌绕城高速公路上。已经连续开了几个小时的车,王某感觉有些疲惫,车内暖气扑面而来,竟眯着眼睛打起了瞌睡,车辆却依旧飞速向前行驶着。谁知就这么一个打盹儿的功夫,便与前方谢某驾驶的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相撞。事故发生后,王某重伤送医,抢救后死亡。

交警大队对事故成因进行分析,认为王某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且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谢某驾驶轮胎及后反光标识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在高速公路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故认定王某负本次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谢某负本次事故次要责任。

法院判决

青山湖区法院塘山法庭经审理查明,本案交通事故造成王某自身死亡,但因其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其近亲属还应在遗产继承范围内赔偿谢某的车辆损失。本案交通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谢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上述责任认定系根据交通事故成因和当事人过错程度确定,并无不当,法院予以确认,由王某承担事故损失的70%、谢某承担事故损失的30%。

法官提醒

人在疲劳状态时,会精神涣散、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操作失误率会大大增加,这时勉强驾驶机动车,会出现操作不及时、不准确,或者操作动作呆滞,甚至忘记操作,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青山湖区法院提醒您:

如需长时间驾车,应做好充足准备:

一、保证充足的睡眠,避免晚睡、熬夜;

二、长途驾驶中间应保证充足的休息,行车超过4小时应停车休息不应少于20分钟,最好在2-3小时进行一次间歇性休息;

三、长时间在山路、高速公路等危险地段行车,更易产生疲惫感,应保持警惕,精力集中;

四、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避免在午后或夜间易感疲劳的时间段行车;

五、注意合理饮食,避免过饱或饥饿时行车。

一路疲乏,欲速则不达。为了行车安全,请务必在驾驶时保持清醒!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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