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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做客直播间丨细说“工资”那些事儿~
作者:青山湖区法院 李倩  发布时间:2024-03-27 19:00:11 打印 字号: | |

一份工资,背后承载着一份生活的保障、一个家庭的希望。若是被拖欠了工资怎么办?莫慌,法治社会,合法权益自有法律保障,有时“工资”不一定是工资,不同性质、形式的欠薪有不同的维权方式。

 

3月26日晚高峰期间,青山湖区法院法官助理李倩做客江西交通广播电台直播间,结合真实案例为大家讲解劳动报酬、劳务报酬与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的区别和维权途径。

01劳动报酬

是劳动关系下的概念,是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提供劳动工作应获得的报酬,包括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发放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判断方法

首先要看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比如看是否签有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没有,就要看用工单位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与其所招用的人员是否定订立劳动合同,符合以上劳动关系特征的,可以认定为劳动法意义上的工资。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动者则需符合年满16周岁、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等条件。再看用人单位依法指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是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管理,是否从事了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给劳动是否为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

 

02劳务报酬

劳务报酬是双方之间约定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狭义的劳务仅指雇佣,广义的劳务包括行纪、中介、保管、运输、承揽等等。

判断方法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区别较多,主要是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主体地位是否平等。也就是说,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间存在人身隶属性,劳动者除提供劳动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但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方不受接受劳务方的劳动管理,一般为短期、临时的劳务内容。双方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与个人,也可以是个人与单位。其次,劳务关系的主体可以是两个自然人或者自然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中的双方均有特定要求。特别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03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

建设工程领域因存在层层转包、分包等复杂情况,欠薪多发、讨薪困难,其中农民工工资较一般劳动法意义上的工资有其特殊性。

判断方法

先看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看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没有就要看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与其所招用的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或者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可以认定为劳动法意义上的工资。还要看施工承包单位是否违法转包、分包,是否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如存在前述情形的,所招用的人员请求确认与承包单位或自然人存在劳动关系的,不予支持。

 

 

欠付劳动报酬,如何救济?

行政投诉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设置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经责令限期支付而逾期不支付的,还可以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主张赔偿金。

基层调解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报酬能够达成一致,则可通过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协议。为保障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双方还可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协议仲裁审查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劳动仲裁或诉讼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如不服仲裁裁决的,也可以自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劳动者不能未经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将面临被驳回起诉的后果。如双方均未起诉,则仲裁裁决生效,生效后仍未履行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用人单位出具过工资欠条的,也可以直接就欠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欠付劳务报酬,如何救济?

可以协商。通过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有必要的也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务报酬不同于劳动报酬,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欠付农民工工资,如何救济?

可以提起行政投诉。可以要求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处理,由劳动监察部门作出责令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的决定。劳动监察部门和住建部门可以配合处理。劳动监察部门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可以移送公安机关审查。如果构成劳动关系,处理方式参照劳动报酬救济部分。如果不构成劳动关系,处理方式参照劳务报酬救济部分。

投诉的方式,除了关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服务互动”栏目中选择“根治欠薪”提交欠薪线索外,也可以登录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主页面点击页面最下方“全省根治欠薪线索反映”专栏进入,选择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反映等,更可以通过电话向劳动监察局举报投诉。

 

法官提醒

讨薪一定要正当、合理、合法,如果单位或者个人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将依法予以处理。

节目中,李倩用风趣幽默的语言将严谨的法律知识说得通俗易懂,为听众朋友们在线普及法律知识,获得了广大听众的喜爱,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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