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青山湖区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就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作出专题部署。院党组书记、院长梁珂主持会议并讲话,在家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高院办公室关于申报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对象等工作的通知》和《省高院关于印发<“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塘山法庭汇报了“枫桥式人民法庭”重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各部门负责人围绕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源头治理建设、多元解纷体制机制建设、执法办案工作、诉讼服务建设等进行了深入研讨,就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汇报交流。
会议指出
要切实增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责任感使命感,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即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按照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开展工作,即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
会议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
要将定期研究部署诉源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关键任务来抓,全体一线办案人员要正确认识、积极参与、实质行动。要坚持求极致、重质效,大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好每一个案件。要依法认真开展诉前调解、诉中调解,促进矛盾实质化解。
二树牢正确审判理念
要完善立审执相衔接机制,探索与完善执行“下沉”法庭工作机制制度,开展执前督促、执前调解和解,提升执行质效。夯实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在“请进来”开展诉调对接的基础上,通过案例指导、同堂培训等方式,“走出去”做实指导人民调解的法定职责,与社区、村镇、司法行政机关携手,做好人民调解宣传推广和业务培训工作,完善委派委托人民调解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
三做实行业性专业性调解
要大力总结在道交事故专业审判、环境资源审判、劳动争议纠纷解决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经验做法,持续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要对标上级法院部署要求,谋划好、部署好、行动好,法庭要有主动向党委、党委政法委汇报创建工作的意识,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有力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努力在创建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