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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她”权益 共护新“未”来
作者:青山湖区法院 朱永辉  发布时间:2024-04-16 19:15:26 打印 字号: | |

4月16日,青山湖区法院联动开展“法护'她'权益 共护新'未'来”主题开放日活动。青山湖区政府副区长熊珊阳、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曹和华、区妇联主席万艳艳、团区委书记钟颢、区委教体工委委员李明成应邀出席此次开放日活动。

青山湖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珂参加活动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涂国辉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恋梅和“青·青护未”青年志愿服务队全体志愿者参加活动。

副区长熊珊阳为青山湖区法院“青·青护未”青年志愿服务队授旗。

“青·青护未”

青年志愿服务队

走出去

志愿者通过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帮助青少年解答思想困惑,努力帮他们校正人生航向,引导广大青少年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激励青少年一代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强国有我的青春激情。

请进来

青年志愿者通过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等形式,邀请青少年走进法院,直观了解司法审判的活动,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树立法治信仰。同时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夯实法治教育的情感基础,给青少年充分传递党的关怀和关爱,让广大青少年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沉下心

打造法治精品课程,结合青少年实际,有效进行法治课程设置,着力打造法治精品课程,实现以理服人、以文化人、以情感人,增强青少年对党和国家的认同感,切实提升法治思想教育的亲和力、感染力。

 

最后,梁珂对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提出了要求,希望青年干警充分发挥能动性和创造力,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一希望大家强大自己,温暖他人。为未成年人服务,为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是法院建设的重要力量,希望大家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丰富知识和技能,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二希望大家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志愿者队伍是一个集体,我们要携手共进,发挥团队的力量,共同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而努力。

三希望大家严于律己,弘扬正气。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道德榜样。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和感染周围的人,为社会传播正能量,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仪式结束后,青山湖区法院开展联合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座谈会。

会上,涂国辉介绍了近年来青山湖区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开展情况、经验总结及下一步努力方向。区关工委、区妇联等相关单位参会同志对青山湖区法院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对法院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与会人员就如何更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进行深入细致地交流。

下一步,青山湖区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妇联、团委、教育部门、关工委、卫健委、学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利用好法律规定、司法政策,在探索解决妇女儿童权益重点难点领域上找到行之有效的新路径,谋取新突破,为推动全面有效保护我省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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