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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节特辑 | 以法之名,为母爱献礼
作者:青山湖区法院 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4-05-12 19:51:19 打印 字号: | |

世界上最美好的称谓是母亲,世界上最柔情的臂弯来自母亲。母亲的碎碎念,温暖了我们的岁岁年年。在这个特殊美丽的日子里,以法之名 致敬母亲!为母亲们送上一份“法律大礼包”祝愿每位妈妈“节日快乐”!

 

 

职场母亲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吗?

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录(聘)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具备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并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

 

女职工因怀孕遭辞退,怎么办?

用人公司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女职工可以向公司主张权利,必要时可向妇联或司法机关寻求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全职母亲

在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不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特别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四条也做了同样的规定。

 

全职妈妈离婚,能否获得补偿?

首先,全职妈妈可以依法获得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家务劳动有无形的财产价值,全职妈妈可依法获得相应的家务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单亲母亲

离婚后,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另外,不论父母是否支付抚养费,其均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寻求保护的母亲

 

母子遭遇家暴,怎么办?

如果遭受家暴,受害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先行搬离现有居所,与施暴者分开居住。另外及时就医,做好取证,后续可由第三方机构介入处置,比如求助街道、居(村)委会、公安机关、妇联、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将恐吓等精神暴力纳入家暴,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发现家暴不报案将担责,明确有同居关系的人实施暴力也属于家暴,告诫书可作家暴证据,并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高龄母亲

成年子女不赡养母亲,怎么办?

 

孝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法律规定履行赡养义务的主体应当是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既可以是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的子女,也可以是养子女或者继子女。养子女因为收养已经成为养父母的子女,因此需要对养父母履行赡养义务;继子女对于继父母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是当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实质意义上的抚养教育,继子女就要对继父母履赡养义务了。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可以请求村委会、居委会等部门介入并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对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赡养义务的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情节恶劣的,子女还可能涉嫌遗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前两款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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