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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盾 向校园欺凌说“不”!
作者:青山湖区法院 聂国华  发布时间:2024-05-23 19:18:43 打印 字号: | |

校园欺凌是阳光下的阴霾,是文明校园的毒瘤,消除校园欺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与使命,学校是预防校园欺凌的“主阵地”。

为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5月22日,青山湖区法院干警走进青山湖区新世纪小学,为师生送上精彩生动的“预防校园欺凌”主题法治教育课。

课堂上,聂国华结合校园欺凌的典型案例,围绕何为校园欺凌、如何面对校园欺凌、校园欺凌行为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等内容,详细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危害、严重后果,呼吁同学们“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不做可恶的欺凌者”,要做勇敢的保护者、自卫者,同时提醒同学们要提高鉴别能力,谨慎交友,远离校园暴力,告诫同学们在遭遇校园暴力时要加强自我防范与应对,不仅要提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也要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青山湖区法院将不断延伸审判职能,聚焦校园法治需求,持续为学校师生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法治服务,面向学生开展高质量、高品质的普法活动,提高学生知法守法意识,护航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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